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制度
1、学校各科教学质量管理由校长直接负责,由教育处组织并具体落实到任课教师实施。教导处在学期初制订工作计划、安排课程,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2、教导处在期中和期末组织学科质量检测,并由备课组讨论后写出试卷分析。分析应充分使用成绩管理系统所提供的各项成绩分析功能,作出定性判断及后阶段的教学建议。
3、教育处视情况对部分课程进行不定期的研究性和诊断性抽检,及时报告检测分析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诊断性研讨。
4、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设计和布置富有针对性的作业,在严格遵守有关作业量限制和“减负”精神的前提下,除传统的书面作业外,形式可以求多样化。要抓好作业练习的质量和效果,保证学生,特别是后进学生作业练习质量,作业要精当、有效果。
5、教师应重视所任课程的后进学生辅导工作,加强学习习惯培养和作业反馈,同时注意情感的调控,提倡分层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