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学住宿生守则
发布时间:2012-05-27 00:00:00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7,134

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学住宿生守则

一、住宿生规则:
1、住宿生之间在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2、严格遵守住宿生各项规章制度,如作息制度、值日生制度、请假制度、周日制度等。
3、课间休息不能进入宿舍,吃饭应在指定饭厅用餐,不能在饭厅外场所进餐(尤其是寝室内)。晚自修应在指定教室自修。
4、住宿生应在指定宿舍,指定床位就寝。不能随意进入其他宿舍,以免干扰其他同学休息。
5、自觉保持寝室内外清洁卫生,认真作好宿舍值日工作,室长负责全室同学生活、学习、卫生工作,室员互相配合搞好宿舍管理工作。
6、严禁带非住宿同学进入宿舍。
7、住宿安排原则上按班级安排,不得私自调动寝室。
8、退宿者(包括外地生)一律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由家长、班主任签名,经学校同意,办理相关退宿手续。
9、严禁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二、作息制度:
作息时间:
6:15起床、盥洗、整理床铺、泡开水、早餐
7:00早自修、宿舍值日及总值日(如早晨值班老师巡视发现7:00还未起床睡懒觉的学生,经多次教育,不听劝告者,作违纪处理。)
7:30早操预备铃
12:00~13:00开放宿舍,休息
13:10上课预备铃
15:30开放宿舍,自由安排
16:45~17:45晚餐
18:30~21:00夜自修
21:00~22:00盥洗、自由安排
22:15准备就寝
22:30熄灯入睡
凡前一天天气预报为30度以上的天气,则当天开始开放浴室,其它时间每周洗澡三次(周二、周四、周六)。
洗澡时间:平时:15:30—17:30。周六:12:00—14:00
个人进入宿舍不能随意翻动他人物品和搞乱宿舍卫生。最后离开宿舍者应关灯、关门、关窗。
熄灯前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22:30熄灯后不再交谈、打手电、打电话、盥洗、串宿舍、擅自开灯。如被巡视老师发现有违反以下规定者,一律作违纪处理,并扣文明宿舍分数,及纳入班级流动红旗评比。
高三年级作息时间延长一律放在第二学期。

三、值日生制度:
1.宿舍总值日:
⑴走廊:先扫干净,后用拖把拖净地板,把两侧踢脚线抹干净。
⑵走廊:窗台、灭火器擦干净
⑶把走廊灯关掉
⑷下午放学以后抄写黑板(各宿舍值日评分)
2.寝室值日:早、中两次
⑴把大台小桌椅子擦干净。
⑵把地面扫净拖净,把生活垃圾处理干净。
⑶平时天晴开窗时挂好窗钩,雨天、周五(放学前)关好门窗,并将钥匙交宿舍办公室。 ⑷整理小桌,热水瓶和杯子(贴上自己的名字),每人一只各排成一排。
⑸整理床下拖鞋(不准放其他鞋物)。床上、桌上、墙上不准放其他杂物(允许带一只玩具)。
⑹整理床铺并把自己的枕被叠放到位。

四、用餐制度:
1.三餐一律在住宿生食堂用餐。
2.自觉排队买饭菜,不准插队、带饭菜等。
3.用餐后把饭桌揩干净,保持地下和餐桌桌面的整洁。

五、请假制度:
1.不能私自离校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离校外出者,须经宿舍负责老师同意后,凭出门证才能离校并按时返校,并由家长补请假条。擅自离校作违纪处理。
2.遇身体不适由卫生老师酌情处理,如需回家看病休息者,需有卫生室老师的病情处理单向宿舍负责老师换取出门证。
3.凡是学校派出参加竞赛辅导的住宿生应由有关老师写公假条。高三需外出补课者,应由家长写申请,征得同意,方可请假外出补课。其他年级一概不得请假外出补课。
4.周五中午室长将宿舍钥匙交还办公室。
5.周日晚上6:30~8:30须本人到宿舍办公室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向宿舍老师请假。无故缺席者,作违纪处理。周日报到无故缺席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7.考试期间需回家复习的学生,家长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回家复习时间。考试结束后学生一律不准留校住宿。

六、夜自修制度:
1.学生在18:30必须准时到指定教室参加晚自修,不得迟到。
2.学生不得无故留在宿舍。有特殊情况留在宿舍须经宿舍管理老师同意,晚自修期间因特殊原因回宿舍须经值班老师同意。晚自修期间,不得穿拖鞋、睡衣进教室。不带手机,不能吃零食、水果、喝饮料,不可以大声喧哗,同学间不闲谈、议论,也不能在教室里随意走动,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教室保持安静整洁,不得擅自打开电视机。
3.学生晚自修时间18:30~21:00,五四楼22:00准时关门。负责晚自修教室钥匙的同学须提前10分钟把教室门打开。晚自修结束后,高三年级学生在征得学校、宿舍管理老师同意可在五一楼220教室自修,最迟至23:00。
4.凡一月内被值班老师批评3次以上,则下周该生将进行一周的走读。
5.凡有违纪记录的住宿生,宿管办将进行备案,并反馈教育处,提请教育处在学生评优时酌情考虑。
6.被值班老师多次批评,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提请教育处讨论取消其住宿资格。

六、爱护公物制度:
1.不乱涂乱画乱踢墙、门、床、桌、椅等公共财物。
2.不使用办公室的电话。
3.手机不得带入教室,不得在教室内给手机电池充电。
4.不得擅自使用教室里的多媒体设备。
5.室长妥善保管宿舍钥匙。

七、安全制度
1.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各类电器。
2.除电蚊香(小房间使用一只,大房间使用二只)外,其它私人电器设备一概不得使用(如取暖的、烧水的、充电的、照明的用具等)。
3.空调插座是专用的,绝不能另接电源接线板,如擅自使用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并没收相关物品。
4.离校外出,一定要注意人生安全,不带多余现金和贵重物品。并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发生事情及时和宿舍老师联系。

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学教育处、宿舍管理委员会
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