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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申请办法
发布时间:2019-08-28 12:25:21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13,125

市三女中关于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方法

2018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材料提交时间:92日至927日,其中,低保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请在开学2周内提交申请!

资助对象

内容

标准

⑴ 低保家庭学生

⑵ 特困供养家庭学生

⑶ 烈士子女

⑷ 孤儿

免学费、书簿费、发放国家助学金

1、学费免除1500元/学期;

2、免书簿费:300元/学期;

3、发放助学金:2000元/学期

⑸ 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

1、学费免除1500元/学期;

2、免书簿费:300元/学期;

3、发放助学金:1000元/学期

⑹残疾学生

免学费、住宿费、书簿费,发放国家助学金

1、学费免除1500元/学期;

2、免书簿费:300元/学期;

3、发放助学金:2000元/学期;

4、住宿费按实免除

(7)其他经济困难学生

免部分学费(需先将学费打进卡,扣除后再以助学金的形式返还学费)、发放国家助学金

1、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享受助学金1500元/学期,免部分学费。

2、父母、兄弟姐妹(不包括其他亲属)患重大疾病:如家庭中两人及以上患重大疾病的,享受助学金1500元/学期,免部分学费;如家庭中一人患重大疾病的,享受助学金1000元/学期,免部分学费。

3、父母一方或双方为重大残疾:如双方为重大残疾,享受助学金1000元/学期,免部分学费;如一方为重大残疾,享受助学金500元/学期,免部分学费。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遇火灾或意外事故等),享受助学金1000元/学期,免部分学费。

5、家庭经济总收入较低的困难学生:

人均收入2640元以下,享受助学金1500元/学期免部分学费。

人均收入2640-3140元,享受助学金1000元/学期,免部分学费。

人均收入3140-3640元,享受助学金500元/学期,免部分学费。

 

注意

1、“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的申请,需由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核查经济状况后认定,一般情况下,街道需要20个工作日审核。所以建议提前向街道提出申请。如果来不及申请,建议申请“其他经济困难学生”。

 

2、“其他经济困难学生”中5种申请条件满足其一即可申请,如果同时符合2条,比如父母残疾,同时收入较低,资助金额采取就高的原则,金额不能累加。

 

3、国家助学金每学期申请一次,之前没有申请过的学生在任何学期都可以首次提交申请。学生如需3年资助,在高中3年中,共需提交全部材料6次(6个学期),提交申请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初4周内。

 

申请方法:

步骤一:填《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申请表》

   得到表格的方法:1、校门口“未保信箱”下方的塑料袋中自取  

2、学校官网上下载,打印

填写要求:用黑色水笔按要求填写,有“*”的是必填项,家长工作单位如果没有就写“无”,并家长签名、日期单亲的要写明单亲,找班主任在申请表上签同意,并班主任签名、日期

如果申请的种类是“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中的一个,需要拿着《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申请表》去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相应的方框内加盖公章。如果公章盖错位置需要重填表格,重新盖章!上述3类申请,除了盖章,还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建议一起办理。具体证明材料见后面的表格。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申请表》提交时要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步骤二:准备证明材料

资助对象(即申请类别)

需准备材料

⑴ 保家庭学生

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低保家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生的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

⑵ 困供养家庭学生

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特困供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生的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

⑶ 烈士子女

烈士证明(复印件两份)。学生的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

⑷ 孤儿

孤儿证明(复印件两份)。学生的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

⑸ 收入困难家庭学生

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生的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

⑹ 疾学生

上海市残联颁布残疾人证或阳光宝宝卡(复印件两份)。学生的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

(7)其他经济困难学生

1、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提交医院病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生的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

2、父母、兄弟姐妹(不包括其他亲属)患重大疾病,提交医院病例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生的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

3、父母一方或双方为重大残疾,提交残疾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生的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遇火灾或意外事故等),提交相关部门(如居委会、公安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生的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

5、家庭经济总收入较低的困难学生,提交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状况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工资条不可以)。父母下岗或无业的,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学生的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

注意:如果学生无法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可以改交户口簿复印件,要求复印户口簿全本,也就是从第一页开始复印,直到第一页空白页为止,第一页空白页要复印!

 

步骤三:提交材料

以上材料一起投入校门口的“未保信箱”。

友情提醒:若天气可能下雨,请放在塑料袋中,再投入信箱,以免弄湿。

 

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学

                                           2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