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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上海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八严禁”》
发布时间:2025-08-27 13:15:32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96

为深入贯彻市教委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的统一部署,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净化校园教育环境,我校全面严格执行《上海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八严禁”》各项规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严禁以任何形式从教辅材料征订中牟利。

二、严禁违背“凡进必审”原则,未经审核违规使用教辅材料。

三、严禁违背“一科一辅”原则,违规在我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外推荐教辅材料。

四、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含通过统一批阅、统一讲评等方式)学生或家长订购教辅材料。

五、严禁以家委会、备课组、年级组、班级等名义统一订购教辅材料。

六、严禁通过各种形式诱导、暗示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

七、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包括以开展专题活动、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任何教辅材料。

八、严禁学校及其他单位在中小学教材发行中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我校组织全体教师深度学习,落实落细《上海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八严禁”》,在教职工大会上详细解读该政策,理解政策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提高对政策的执行力。

成立专项监督小组,强化管理,制定学校“教辅教材”管理相关制度,不定期对教研组、备课组作业布置进行抽查,严禁在教学中违规使用教辅材料。

细致落实,以校本作业修订为契机,开展作业设计,精心细化作业目标、内容、流程等,真正做到减负增效。


我校将持续强化对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八严禁”要求全面落地。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反“八严禁”的行为,请及时向学校反映。

 

教辅管理监督举报电话: 62521050(8:30-16:00)

教辅管理监督举报邮箱: ssnzxwb@163.com

 

                                                     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学

                                                      2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