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线上互动交流相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市教委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2022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现场专业技能评价现调整为线上举行。请参加线上互动交流的学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一、设备及环境要求
1.主机位(用于正面互动交流):带有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功能的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1台。
2.辅机位(用于监控互动交流环境):带有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等1台。
3.网络良好能满足互动交流要求,建议使用有线宽带或性能良好的无线网络,同时需保证设备供电充足。
4.相对独立、安静、光线适宜的互动交流房间,学生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违规物品,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5.远程互动交流平台推荐为腾讯会议,具体平台以报考学校通知为准,学生应提前做好准备。
二、学生需准备的用品
1.相关证件(学生电子学籍卡、身份证、市级学生艺术团团员证等)。
2.学校要求准备的其他用品。
3.签好字的《学生承诺书》。
三、线上互动交流的流程
1.学生通过工作人员引导提前进入交流平台。
2.学生通过资格验证后进入候场区。
3.候场时,确认互动交流顺序,调试好设备,耐心等待。
4.开始互动交流,采用主机位和辅机位双机位方式进行。学
生应正对主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保证主机位屏幕及桌边等周边环境在画面中清晰可见。
5.学生互动交流回答完毕后,在评委同意后退出交流平台。
6.互动交流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等突发情况,学生应保证手机联系通畅,耐心等待工作人员联系。如学生无故缺席的,可视为自动放弃。
7.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官方通知通告为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须仔细阅读并遵守学校规定,自觉服从学校安排,按照指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互动交流环节。请学生不要私自建立或加入微信群或qq群等,以免损害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学生在互动交流期间须保持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联系。学生无故缺席造成无法完成互动交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互动交流。
2.为确保网络远程互动交流顺利进行,不排除采用首选平台以外的平台作为备用互动交流平台的可能,具体由学校通知。
3.学生进入互动交流平台后,须按学校规定的格式设定个人信息,并听从工作人员指示,按规定进行操作:
主机位:设于学生正面,学生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全程开启平台声音和视频,关闭其他可能影响互动交流的软件及屏保等功能,面试过程中学生不得擅自离场;
辅机位:从学生侧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学生主机位屏幕及桌面等周边环境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保持平台静音,关闭设备中可能影响互动交流的通话、声音、震动、闹钟等软件及功能。
4.学生应当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从各项指令,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互动交流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互动交流考场及网络候考秩序。
5.学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互动交流,并主动配合身份核验、资格审查和互动交流环境查验等。互动交流期间不得采用任何方式更改声音和变换面容。
6.学生须选择独立、安静空间,独自参加互动交流。本人互动交流期间严禁他人进入或与他人交流,也不得出现其他声音。桌面仅可摆放学籍卡、准考证、团员证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物品。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得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7.学生互动交流过程中须全程开启主机位声音和视频,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不得调整和操作双机位设备。
8.互动交流过程中须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擅自查阅资料和切换互动交流平台页面。
9.互动交流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截图和直播等,不得保存和传播互动交流有关内容。禁止泄露或公布互动交流相关信息。在学校互动交流工作全部结束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或传播互动交流内容相关的情况。
10.学生互动交流过程中除与互动交流工作人员联系外,不得接打电话。未经工作人员同意,如擅自操作互动交流终端设备退出互动交流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互动交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