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常之心循循善诱
朱晓雯家长
在对孩子的教育中,我一直认为家庭教育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具有关键性的影响。
现在的孩子所直接接触到的社会信息也越来越多,很多家长都会感到孩子“不听话”,“管不了”了。不知多少父母都在感叹,教育孩子是一件苦差事。
我们家长的苦,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来自于自己。我们要把孩子培养成什么样的人?从理论上说,孩子有无限的前途,有的家长看着走红的明星、著名的作家,成功的经理等等“社会名流”,眼红心热,恨不得自己的孩子一夜成名。
于是我们有了“超常”的期望,自然就会给自己超常的压力,而这种压力,转嫁到孩子身上,就是超常的“投入”,外加超常的要求。漂亮的衣服,高端的玩具,连绵不断的零花钱……实际上这些都是家长的糖衣炮弹,反思一下,在看上去无私无悔的投入背后,我们藏匿了多少不切实际的“愿望”呢?孩子无法洞察家长的心思,但是他们身上的各种毛病就是对家长的最好“报应”,最起码,家长也落个吃力不讨好的下场。
每个人一出生,就意味着开始脱离母体,成为独立的人,成为有“别”于父母的人。孩子的成长,最终要依靠他自己的基本素质。最贴切的比喻,就是教子如种树,家长要在孩子的“根”上下工夫,而不要整天想着子女应该开什么花,结什么果。古人所说的“拔苗助长”,非常形象地说明了急于求成,本末倒置的不明智做法,这个成语大家都熟悉,但是事到临头, 自己教育子女的时候,就不由自主地急功近利起来了。所以我在教育女儿的时候,用的就是循循善诱的办法,小孩子都有叛逆的心理,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吃软不吃硬,强硬的手段有时候只会适得其反。
再渊博的家长,也代替不了图书馆;再富有的家长,也不是摇钱树。我们最终能给孩子多少具体的知识和物质享受呢?如果孩子在这一时期从家庭教育中获得了健康的人格,可以独立地解决困难,自信地面对挑战,自觉地远离恶习,主动地承担责任,热情地投入生活,友好地看待他人——总之,成了一个素质过硬的人,成了一个不用我们操心,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实现自己个人理想的人,那才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孩子不是属于我们的,而是属于孩子自己的,家长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而没有管制和强迫的权力,如《老子》所说的“生而不有,长而不宰”。有的家长可能会说,孩子是我的骨肉,我们做父母的辛辛苦苦地拉扯孩子,教育孩子,孩子怎么不是我自己的呢?但是,我们每个人也都是被抚养、被教育才长大的。所以说,教育孩子是家长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是对自己所受教育的一种偿还,所以不能认为作为父母,就理所应当地对孩子发号施令;不能把家长的意愿强加给孩子。
家长也不是孩子的,在孩子面前,家长的独立自主性并不由于血缘关系而应该放弃。家长完全没有必要,最终也不可能成为孩子的仆人。很多家长自觉自愿地为孩子遮风挡雨、端茶送水、穿衣提鞋一一不肯错过一次机会,同时兼任孩子的自动提款机,孩子连提都不用提,钱就送上来了。我们对这样的家长朋友要说一声:“歇着吧,您!”
最要紧的,是要把孩子培养成独立自主的人。因循守旧、懒惰怯懦、悲观厌世、浮躁轻率、好高鹜远、自私孤僻等等不良因素都会左右孩子的成长。社会是大熔炉,也是大染缸,最终能否成才,有没有独立自主的人格是最关键的因素。
这是我以前看到的美国人教育孩子的12条法则,录下来了,现在跟大家分享一下:
归属法则:保证孩子在健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希望法则:永远让孩子看到希望;
力量法则:永远不要与孩子斗强;
管理法则:在孩子未成年前,管束是父母的责任;
声音法则:要倾听他们的声音;
榜样法则:言传身教对孩子的榜样作用是巨大的:
求同存异法则:尊重孩子对世界的看法,并尽量理解他们;
惩罚法则:这一法则容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和报复心理,慎用;
后果法则:让孩子了解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
结构法则:教孩于从小了解道德和法律的界限;
20码法则:尊重孩子的独立倾向,与其至少保持二十码的距离;
四w法则:任何时候都要了解孩子跟谁在一起(who)、在什么地方(where)、在干什么(what)以及在什么时候回家(when)。
以上只是我对教育孩子的一些浅见,愿与大家交流。